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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吸毒一次,被拘留12天,已经快一年了,想考驾驶证,可以吗?还有戒毒证明在哪里开

其他 2019-07-04 1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不涉及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原来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仍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裁决拘留处罚的,根据公安部规定,应当在执行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
  • 拘留期间表现再好也是不能提前释放的。国家行政拘留没有“减刑”制度。《拘留所条件》第五章解除拘留第三十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第三十一条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 吸毒属于行政案件,只是违法,不构成犯罪,是不会被刑事拘留的。
      吸毒有证据证明吸毒成瘾的,应当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处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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