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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荒地开荒使用了三十多年,如今修二级路,测量到我家的土地,因为有赔偿,所以村里的有些人就跑来争,说土地是这家的,那家的,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开荒的土地归属权,谢谢

其他 2019-08-04 22: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经过政府批准的土地在土管部门建立档案,登记着使用者(或者是代表家庭)的名字,这个批准不一定非得是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相关群众知道的非常清楚,如果当事人符合规定政府批准有时候用不着告诉群众,不让其拆除建筑物政府建立档案就已经明确了是合法使用。批准不但是批准了用途,而且使用者也是一定的,别人或者别的家庭不能使用,否则涉及违规违法使用土地,因此房产证在农村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免不了有的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犯错误,国家不怕出现错误,有权力废除并处罚,当然那些人员主动改正错误还是好同志。利用房子拐弯抹角的违反土地法的规定是不可能的,否则也是照罚不误,即买卖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子实质是买卖土地。土地证已经没有办理的必要了,等着不动产登记吧
  • 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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