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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试用期是三个月,就在试用期结束的前几天,公司找我谈要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我没有给公司做出突出贡献,领导和我讲这是公司的裁员计划,我们部门有几个指标,我刚好工资高,又在试用期内。这样合法吗,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这种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个月工资吗?

其他 2019-05-04 09: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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