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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是广东省教育厅退休干部,于2108年12月12日去世,我是一名广州市残疾人,我妈妈80多岁了,没有退休,每月只有广州市居民养老金和老人金631元,请问我妈可以申请遗属补助吗?

其他 2019-10-26 2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已享受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的职工遗属原则上不重复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但已经享受了“征地养老”、“农保”待遇的职工遗属,若已享受的待遇标准低于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予以补足。
  •   一,退休职工去世遗属补助,死亡退休职工的配偶无工作无收入的可申请可以申请。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  2、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  3、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  4、档案(劳保中心提供);  5、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  6、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  7、等待领取并发放存折。
  •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您可以向父亲所在单位申请遗属补助。
    【追问】你好,律师,已向我爸爸原单位申请,但回复是我妈妈由于有631元收入,算有收入了,不属于没收入困难人员了。不打算给我妈妈补助了,那我还能怎样诉求呢?
    【回答】您好,关于这一块比较难主张了,根据规定遗嘱补助是针对没有收入人群。很抱歉没能帮你解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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