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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中旬从中介那里准备买房东的房子,因为社保要到12月份才能满(规定要求必须满1年社保才有购房资格),三方签订买卖合同,房东明确说不急,可以等,当时是说12月份开始办理,没有写具体过户时间,现在是首付也交了,也网签了,贷款也下来了,最后一步过户出现问题了,房东说他买的上家的房子因为我这边没有来得及过户,导致他那边钱没有凑到(他那边没有凑到钱和我这边有什么关系???),所以迟迟不给过户,现在我该怎么办?这样算房东违约吗?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请求解答,万分感谢!

其他 2019-03-26 02:2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书面通知其限期办理,不在你的限期办理的,到期后可以起诉处理。
  • 你好,建议起诉对方,要求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 房东违约的,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1、交付定金后房东违约的赔偿问题
    很多人往外出租房子时喜欢收定金,来减少租客毁约的风险。但是定金不单单是限制租客的行为,对房东的行为也有限制效力。如果房东在收了定金后反悔不愿意将房子出租给租客,那么房东需要赔偿租客双倍的定金。
    2、租房提前收房违约怎么赔偿
    在租房过程中房东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要提前收回房屋,比如有房东要将房屋出售,有的要收回自己居住,这时房东违约怎么赔偿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和租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问题,一般无论是房东违约还是租客违约都约定支付押金数额的违约金,少数是按照合同未履行的时间来计算具体的违约金。
    3、房东不履行出租人义务的违约赔偿问题
    房东不履行出租人的义务时,租客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如果由于房东不履行出租人的义务导致租户损失的,房东还有需赔偿损失。
  • 你好,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过户
  • 应该是房东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协商不成只能起诉对方,判决后强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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