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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来找我才知道老婆去起诉离婚,之前一点风声都设有,也不知道离婚的原因,要什么反驳

离婚 2019-10-25 0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离婚诉求: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4)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5)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6)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2、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 你好,你可以委托律师应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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