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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一套拆迁房,准备写遗嘱继承给儿子。因标地物还未拆,现在写的遗嘱公证处也无法公证,请问如果拆迁过程中,预计拿到新房5年后,老人如果没了,遗嘱还有效吗

其他 2020-06-02 11:5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只要标的物明确,遗嘱是有效的
  • 有效,写清房子给儿子,如遇拆迁时老人过世则拆迁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拆迁款、补偿款、安置房都归儿子继承。最好找个专业婚姻家事律师见证
  • 房子在哪里的,建议委托律师代笔书写。。。
  • 您好,这个遗嘱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
  • 《继承法》: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1、夫妻一方死亡时,其所有的财产都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2、遗产包括死者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其所有的份额。作为死者的妻子,有权继承取得丈夫的遗产。  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没有遗嘱继承财产的顺序如下: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遗嘱的,可以按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如果都没有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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