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想请问一下,我想重新盖房子,但是批不到房地基证,能用老房地基证变更成我的名字吗?老房地基证是爸爸的名字

其他 2019-08-25 20: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可以变更的,一般来说,需要房产证改名字的情况发生在三种情况下:买卖二手房、赠与、继承。
    一、买卖二手房
    1、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2、缴纳相关税费;
    3、买卖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据、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产证,前往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如果买卖一方不能亲自前往的话,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
    二、赠与房屋
    1、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各地在办理公证方面具体存在不同);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即房产证改名。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改名时,应当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记公证书。
    三、继承房屋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即产权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及子女)可以拿着产权人死亡证明、户口本、房屋所有两证等去公证部门做产权继承公证。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可以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即房产证改名手续。
    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即产权人死亡时留下了遗嘱,那么在产权人死亡后,遗嘱中规定的继承人凭遗嘱去公证部门遗嘱生效公证,然后前往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盖房子卖掉要先有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建立在土地所有权基础上,土地使用权类型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性质一般有划拨和出让,国有划拨是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涉及转让或抵押依法经土地部门批准,缴纳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出让合同方可交易或抵押的,国有出让转让不受限制,但出让土地的取得,一般要通过土地一级市场,也就是公开招拍挂,不是个人或单位能指定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范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限制流通;有些地方对农房抵押政策有所放宽,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发联系单给土地部门,但土地部门不办理抵押手续。
  • 你好,不可以。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