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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因为上班右手掌骨骨折。医药费都是自己用医保卡的。公司里也给我报了工伤证明下来了,请问报销的时候是怎么报销。不用医保13000用医保7500。

其他 2019-05-18 04:1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是需要医疗发票以及住院清单的,如果清单丢失是可以在医院从新打印,如果是发票丢失,那么是需要和社保中心进行沟通解决。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1、可依法申报工伤;2、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1、个人报工伤的意思就是员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  2、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单位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单位没有按时申请时,员工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第一,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属于两个险种,工伤保险,是单位缴费,职工个人是不缴纳费用的,用于职工工伤所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险是用于职工因病就医给予医疗保险待遇的费用,是两个互不相关的保险,因此,你的医保是不包括工伤保险的。
      第二,职工发生工伤,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申报,单位没有进行申报的,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申报,经过认定工伤之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工伤待遇是指,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院需要护理的单位解决护理问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照发,异地医疗的交通费。经过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可以按照伤残等级给予赔偿,伤残需要辅助器具的,可以报销辅助器具的费用,比如义齿,义肢。等等。伤残职工主动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不再签订合同的,可以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
      第四,工伤发生死亡的,1,发给一次性死亡丧葬费,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个月,2,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3,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按月发给抚恤金,配偶为死者生前工资的40%,其他人员为30%,孤儿和孤寡老人在30%的基础上,增加10%,但是领取的总额不能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第五,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和单位共同承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
  • 工伤费用报销条件: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2、必须持有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工伤鉴定证明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 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
    入院前持医疗保险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出院后持工伤认定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财务科复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
  • 交强险报销医药费,一交强险报销医药费交强险报销医药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8,111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611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二交强险对发生主次责任的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交强险范围内只分有责与无责不分主次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摊。三交强险中责任一人一半怎么赔偿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过的由双方各担一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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