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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母亲已经过世住的是直管公房名字是我母亲的现在面临拆迁我的姐姐要按照遗产继承可以吗

其他 2019-04-23 09:42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的可以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您好,共有住房有承租权无法进行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变更承租人,如果房屋拆迁,变更后的承租人享有动迁补偿款的权利;如果没有变更承租人,动迁款作为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无遗嘱的,各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平均分割
  • 您好,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 。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和子女,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 。详情可电询。
  • 你好,一般是需要的,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根据拆迁利益予以分割
  • 您好,我是孔民律师,是公租房吗?
  • 共有住房有承租权无法进行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变更承租人,如果房屋拆迁,变更后的承租人享有动迁补偿款的权利;如果没有变更承租人,动迁款作为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无遗嘱的,各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平均分割
  • 按照遗嘱执行
  • 有遗嘱的话按遗嘱继承。
  • 首先从您的表述来看,如果房子的性质为公房性质,是不能继承的。也就不存在按照遗嘱继承的条件,但是如果涉案房屋拆迁,可能涉及到转化为拆迁利益继承的情况。这个得需要结合您母亲的遗嘱以及拆迁利益的性质来进行判断。
  • 您好,共有住房有承租权无法进行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变更承租人,如果房屋拆迁,变更后的承租人享有动迁补偿款的权利;如果没有变更承租人,动迁款作为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无遗嘱的,各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平均分割。
  •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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