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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我爸爸是老大,现在爸妈都失去劳动能力,且无收入来源,其他子女都身体健康且有稳定收入来源。这种情况需要我们孙辈的代替父母进行赡养爷爷的义务吗

其他 2019-05-18 18: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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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同时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你好,子女有法定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儿子女儿。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你好,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义务。
  • 你好,应当有父亲的兄弟姐妹来进行赡养
  • 子女有法定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儿子女儿 。
  • 承担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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