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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动车发生事故,警方认定我全责,走保险,对方医院检查皮外伤。对方想跟我谈事后赔偿问题,但我不知道保险公司哪些会全陪,哪些不全陪,我是否可以不出面,全程由保险公司跟对方进行赔偿协商

其他 2019-06-20 0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的损失,首先要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你可以由保险公司出面和对方协商。
  • 如果对方同意就可,否则不行。
    【追问】如果进行赔偿协商时,我是否可以人在现场,让保险公司人员进行协商
    【回答】一般情况下上可以的
  • 受害者因车祸住院的,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和具体的损失等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1、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2、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包对方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当然,也可以由对方先行赔偿后,再由对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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