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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是在2018年1月31号协议离婚的,当时约定好房子归他,孩子由他抚养,我得50万作为离婚的财产分割,约定好离婚协议签订后支付我25万,房产手续办完后再支付我一半,中途房产手续还没有办理后续的钱也没有支付给我,现在前夫死亡了,面临孩子的赡养和财产继承,我想知道我这个时候应该为孩子和自己怎么争取更有利的结果。房子的户主是我和孩子一直没有变更,房产证也还是我和前夫的名字,他还有一个八十多的老妈和两个哥哥,当时买房哥哥们也借了钱给我们的。

离婚 2019-06-20 09: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产及你前夫其他遗产的继承人是孩子和他奶奶,尚未支付给你的款项及债务应从遗产中先归还。
  • 房子在哪里的???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您好,建议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 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等财产?1、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是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即使没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可; 2、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婚内获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你可主张平均分割; 3、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 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若孩子大于两周岁,则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5、未抚养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
  • 房子你可以主张按房产证来,由于你们已经离婚,前夫的个人财产你没有继承份额。只有你儿子和其爷爷奶奶有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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