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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班十四小时,违反劳动法吗?

其他 2019-06-21 20: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每天上班十四小时,违反劳动法,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1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即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1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资折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118)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14天)÷12月=2175天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小时工资×15(倍)×实际延长小时休息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注:本人原工资不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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