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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个星期三主班老师我对一位宝宝有用手指点头的动作,家长说因为这个宝宝很怕学校半夜哭闹说心理有阴影,宝宝家长退费一万多要我承担百分之70的责任剩下百分之30由剩下两个老师承担,中心没有承担一点责任,现在就要我们赔退学的费用。现在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解决好这件事

其他 2019-09-09 01: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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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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