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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民间借贷公司做了贷款,贷款金额是五万,但是付了一万块钱的服务费,到手只有四万,他,每个月还款本金加利息是3400,我已经还了14个月,我是分24期还的,现在还需要还款吗?我已经承受不起了

其他 2019-07-12 14: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24%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36%则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看是否可以向法院请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
  • 砍头息不算做借款本金。计算利益不得超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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