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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翻新房屋,村委要求缴纳3000元翻建费用,其中1000元交到镇里,不予退还。剩余2000元交到村委,等房屋建成,给予退还。村委的做法合法吗?翻建房屋应该缴纳翻建费用吗?

其他 2017-07-03 10: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以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为例。根据规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之后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盖房子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盖房了。
  • 以重新申请在宅基地建房为例
    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材料准备方面,除了户籍证明等三项,需占用农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 你好,孙律师解答如下:不合法。
  • 你好,不合法,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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