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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快递公司上班,但是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自己留着了,没有给员工,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吗?

其他 2019-07-31 15: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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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各执一份,如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书面合同文本,你最好先与公司协商并留存证据,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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