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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贷款按揭买的房子,婚后一年出来的房产证,但只有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是按揭的房子去房产局不给加名字,可以去公正处公正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09-22 14: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夫妻间经过合议,夫或妻将自己的个人房产加上配偶的名字,完成了产权登记,通常视为夫妻间有效的财产约定,也是一种赠与行为。一旦赠与完成,赠与一方想要撤销,除非能够证明受赠方没有履行附随义务,或者能证明自己只是形式上加名,并无赠与意思,否则很难推翻当初的赠与协议。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房屋产权证是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重要凭证,即使房屋原来是一方婚前财产,一旦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生争议诉到法院,法院一般按照产权证上记载的份额进行分割。所以对缔结婚姻的男女来说,处分自己的房产要尽量慎重。
  • 如果贷款目前尚未还清,而且目前你参与了还贷,这栋房子将属于你们夫妇的共同财产。 虽然之前男方付了首期,但之后女方也帮助还款,拿到新房后,在办理三证以及其他一些手续的过程中,提交自己的资料和两人的结婚证书,房产证上是可以加上女方名字的。但还需要一个前提,买的必须是商品房,房产开发公司有正规的销售许可证等。 手续: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3、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4、需支付手续费,包括工本费、地籍图费、5贴花费。   5、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一般来说,在房产证上加名大概需要几千元的手续费(包括登记费、印花税以及契税等);如果是夫妻关系,可凭结婚证办理加名手续,且这笔费用可适当减免(具体规定各地有差别,可到当地房产局咨询)。
  • 婚前一方付全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属一方个人财产,但若系二人共同出资或者虽一方出资,但登记于二人名下,则有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具体要考虑多种因素,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如果夫妻之间约定一方的房产加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法院是当做房产赠与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赠与在登记变更之前是可以撤销的,登记之后就不可以撤销了。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抚养权分配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
  • 不必去公正,也有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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