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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下,关于婚姻彩礼这一事情,给出的几十万是否能依法退回,没有打结婚证,有同居过几日,由于各种原因最终选择退婚,退婚是女方提出的,但是现在女方不愿意全部退还,彩礼是20万整,加上其它的花费前前后后算出来总共花了25万左右,请问这个钱是否能依法要回?麻烦知情人士告知一下,感谢!

离婚 2019-08-14 14: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现在女方不愿意全部退还,彩礼是20万整,加上其它的花费前前后后算出来总共花了25万左右,个人认为退20万元左右比较合理
  • 可以要求退彩礼聘金因为还没有正式结婚。
  • 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彩礼要退还
  • 您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要求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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