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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里出了工伤,厂里找我说如果在里面工作公司就不给我打电话,还要我从社保上赔的钱给他们一万!请问一下这样合法吗?

其他 2019-08-17 05: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1、用人单位是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2、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缴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工伤没保险和合同处理方式如下:一、申请劳动仲裁,首先你要做的是提供?能够提供的一切证据证明你与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二、证明劳动关系后,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个人进行申请。但必须是自工伤发生之日起1年内。所以你要抓紧时间。工伤认定的意义是,不管单位有没有给你上工伤保险,一旦认定工伤,那么单位就必须管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三、工伤认定需提供的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医院的诊断证明、证人证言、自述材料。四、?伤残等级鉴定。去做伤残等级鉴定,如果你能够评上等级,有伤残等级后,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可以找单位要。工伤认定可以到当地人力社保局,鉴定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您好,不合法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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