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好!我想问一下。我爱人去世,我做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和我女儿一人一半。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我女儿想不要她的份额,都给我。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将原公证撤销重新公证?

其他 2019-08-26 10:1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4、公证机构进行复查,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二)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 (三)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四)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行删除、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五)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但在办理过程中有违反程序规定、缺乏必要手续的情形,应当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无法补办或者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应当撤销公证书。
  • 您和您女儿一起到公证处做公证撤销,如果公证处不予做公证撤销,您女儿也可以将她继承的财产给你做一个公证赠与。
  • 你好,可以重新订立遗嘱,撤销公证遗嘱
  • 可以公证处再次做一个公证就行,
  • 签署放弃继承声明,并赠与声明
  • 再做一个公证就可以,证明女儿放弃继承或赠与给你
  • 你好,可以申请撤销,委托律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