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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娘家有3间3层房子,共计面积279平米,其中一层归我,面积93平米,办过公证。以前是农民现在撤村建居,我户口和他们在一起。房子已拆迁,拆迁协议是分开签的,我一人55方安置房。分房子时可不可以要求指挥部安置房达到93平米,因为公证过面积有93平米,有法律依据吗?如果少于93平米,能否提起诉讼?谢谢!

诉讼 2019-09-01 09: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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