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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婆呢,是在家门口被汽车人所撞,对方呢是全责,那么像这种情形,我们如何向对方要求那个理赔,还有一个问题呢,就是说我老婆呢,在家里拿活回来干的,不在公司上班,这种经济方面是如何补偿。我们问了对方,他们是这样的,如果说商量的好我们商量不好呢,就是说是上法院也可以的,那么现在问题是我不知道我们这这个如何向对方谈条件。

其他 2019-09-15 13: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好可以起诉处理。
  • 1、首先你要弄清楚·公司是不是已经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办理。则由公司先行垫付,后找社保局进行赔付。
    2、如果公司没有办理任何的社会保险,则由公司单方面进行赔付。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为根据,进行理赔。
    最基本的标准有:一次性医疗保险、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和就业补助金(辞职的情况下)组成。
  •   1、上班路上遭遇非劳动者的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则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给予工伤赔偿;
      2、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则不属于工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我觉得你老婆的误工费还是能算的,当然证据也是一方面。交通案件,计算还是有些麻烦的,最好请律师,能更好维护自身利益
  • 这个先和对方保险公司协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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