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个人房产过户,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书需要公正吗

其他 2019-09-28 2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为了安全起见,建议办理委托书公证。
  •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四、委托合同除包括委托书的内容外,一般还应有有无报酬和解除委托合同的时间等内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