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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工作的时候被门卡掉左脚的小脚趾,算几级伤残,具体怎么赔偿

其他 2019-10-17 09: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去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
  • 你这种情况,可能评上十级伤残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伤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的,按规定的等级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 这种情形属于工伤,首先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等治疗完毕还要申请伤残鉴定以确定赔偿金额,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家父这种情况大概在八级伤残左右,可以要求的赔偿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工资)。
  • 工伤有停工留薪期,期限一般以医疗治疗和医疗机构建议休息的时间计算。具体期限需依据受伤情形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停工留薪期期满后,劳动者即应当上班。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你好,这类情形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才会接受鉴定申请,卡掉左脚的小脚趾,可能构成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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