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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套集资房,名字是父亲的。父亲已去世,没有遗嘱,没有房产证,只是在厂里有个登记,没有析产,继承人有妈妈,哥哥,姐姐和我,但哥哥私自在两年前卖掉(价格是市场价格),妈妈根本不知道,就在厂里有个添加协议,厂里盖章,买家及厂里都知道妈妈的存在,但都只是听哥哥口头说妈妈同意,并没有电话联系或签字同意,他们就达成了买卖协议。现在妈妈通过起诉想要回房子,但法官说买房人是善意取得,房子可能要不回来。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善意取得吗?我们应该怎样要回房子?谢谢大家的帮助!      问题是妈妈一直在外地妹妹家居住,哥哥刻意隐瞒所以妈妈现在才知道,问题是卖之前哥哥,买房人,工厂都知道这套房子还有其他财产共有人,就口头问一下哥哥就算征得其他人的同意了吗?难道买房人,及工厂就没有任何责任吗?不是财产的全部所有人都同意,达成买卖协议应该是无效的啊?      请问这样的情况到底是买方善意取得,协议有效,还是未经其他财产共有人的同意,协议无效呢?      这是妈妈唯一的房子,怎样帮妈妈要回房子,谢谢大家的帮助!   

其他 2011-10-29 09: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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