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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以五年母亲想把房产继承到她的名下然后把房子卖了给我们四个孩子和我母亲分五份我二姐不同意如果我母亲立遗嘱不给我二姐是否可以法律上承认吗?谢谢

其他 2019-10-10 11: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你母亲立遗嘱,可以处分你母亲的财产份额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你好,你母亲可以立遗嘱,处理自己的财产份额
  • 你好,如果处分财产可以处分你母亲有的部分,要看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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