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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地上车位,出租出售给个别业主,是否违法?改造后的车位是否应为公共车位,为全体业主共有?

其他 2019-10-22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车库、车位的归属,物权法第74条也作了专门的规定,其中特别提到:“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你好,车位要看位置和产权规划。比如一般地下车位的话,除了特设的地下人防车位,能办理产权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购买业主。地上停车位就看是否占用业主用地,占用的话就是业主所有的,反之就是开发商的。
  • 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内的公共面积部分的所有权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遇到相关纠纷。小区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代表业主进行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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