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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姐弟俩人,姐姐1980年去世,父母2005年买的房子,现父母去世,姐姐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其他 2019-10-27 00:26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您好,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的,父母去世后没有遗嘱的,子女的孩子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姐姐先与父母去世,那么姐姐的子女可以代为继承。
  • 你好,遗产,没有遗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
  • 您好!姐姐家的孩子代位继承姐姐的那一份
  • 您好,姐姐的子女是有代位继承权的
  •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详细表述案情
  • 您好,姐姐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
  • 他们的子女有权利继承
  • 你好,遗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
  • 遗产的继承如有遗嘱的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有代位继承权,具体还得看具体的情况。
  • 您好,如果父母没有关于该房屋处置的遗嘱等文书,依据法定继承的话,姐姐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姐姐的子女有权代位继承。关于继承问题,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关键要看遗嘱的效力。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您好,您姐姐的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
  • 你好,姐姐的子女可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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