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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是否有补偿金

其他 2019-10-31 19: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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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要求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只有出现法定事由时,员工才能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而在公司合并过程中,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且并没有解除,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没有进行补偿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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