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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跟一个私人老板做工,说好的是给250块一天,做了几个月没发工资,我就不做了,现在又过去了三个月,问老板要工钱的时候,他说只给我200一天,因为只是口头承诺,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人证明,他就耍无赖!就说一天只给200,这样我就少了5000块钱,因为在工地干活,很累的,灰尘也很大,辛辛苦苦做的,现在求助无门,不知道该怎样要回我的血汗钱?去过劳动局,他们说我们是农民工,因为是包工头找我们,按天工,不是按月,没有签合同,他们受理不了,虽然有公司带发工资2次转账记录,他说都不能确认我们是公司员工,为什么呢?现在老板耍无赖,不知道这样才能要回我的钱?

其他 2019-11-05 23: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务工受伤后,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证明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有: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 你好,如果还是不给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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