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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奶奶只有一个女儿,长期在外地生活。老奶奶没人照顾,就跟一位邻居签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老奶奶去世后,她女儿以她是唯一继承人为由拒绝把老奶奶的遗产分给这位邻居,请问,这位邻居能否拿到这份遗产?

其他 2009-05-31 11: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遗赠扶养协议是受扶养的公民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抚养人享有的遗产范围是遗嘱协议中的范围,被抚养人的继承人享有被继承人遗赠抚养协议范围以外的遗产继承权。所以老奶奶的女儿的做法是不对的,她只能继承遗赠以外的那部分财产。这位邻居是有权继承遗赠协议里的那部分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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