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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年多了,之前处理好的的,现在去医院做二次手术可以在医院报销农村医疗吗

其他 2019-12-13 04: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情况我们电话沟通下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申领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与工伤补偿待遇需一同预约时间办理)。
      (一)工伤医疗待遇申领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注:清单与单据金额要相符);
      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仪检(CT、MRI、B超、X光等)报告;
      5、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开户帐号的印鉴卡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无住院无伙食补助的不需要提供)
      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工伤补偿待遇申领(只有评到等级才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3、一寸免冠彩照1张,4R寸的伤残彩照1张;
      4、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进行工伤保险,处理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纠纷,最首要的,就是进行工伤认定。《条例》对工伤认定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使工伤认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条例》明确规定了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其中既包括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情形,也包括患职业病、职工因工外出遭受损害,以及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也设立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弹性条款,包含了造成工伤的一般情形。《条例》还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规定对视同工伤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为了防止工伤认定的扩大化,损害广大职工的利益,《条例》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和不得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这样,就划清了工伤事故的原则界限,凡是构成工伤的,就可以得到保险的保护,凡是不构成工伤的,也不能冒充工伤,侵害其他职工的权利和利益。
  • 您好! 1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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