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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父亲把房子给儿子,口头遗嘱的证人也不给佐证了,怎么办,算不算遗产?

其他 2011-11-07 11:43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看是否符合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 第一、形式要件: 1、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二、口头遗嘱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 您好,如已过户则不作为遗产。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谈。
  • 如果你找不到证人的话,算是遗产。
  • 您好,在你母亲去世后,你父亲把房屋过户给儿子的情况下,你享有房屋产权六分之一的份额,你可以主张你母亲的遗产部份。
  • 只能算遗产
  • 你好!你前面说已经过户给你了,既然如此就不存在争议了。 更多详情请电话咨询。
  • 您好:如果口头遗嘱要符合口头遗嘱的法定形式,如果不符合就是不生效的口有遗嘱即遗嘱无效。所以该财产应按遗产由其子女共同继承。
  • 可协商处理,具体可咨询律师
  • 你好,由于无法作证,按遗产分割。
  • 没有证人,只能算作遗产
  • 你好,详情可来电咨询,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 口头遗嘱必须: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 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因此你父亲的口头遗嘱应该属于无效的。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继承平均分配。
  • 如果无法作证,只能算遗产 如还有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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