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试用期离职公司说没有招到人为理由不让我走,说我可以自动离职。但是我提前三天已经通知公司了。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因为怕他不给工资,当时谈的是试用期6000一个月,加住房补贴300,全勤奖100,如果三天后我直接不上班了,对我有什么影响吗?工资会不会发?证据的话只有打卡记录,没有录音当时面试的详细情况。

其他 2019-12-13 10: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者依照单位的规定进行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合理的加班费,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并索要加班费。
  •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