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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 请问我 和我 两个哥哥 我妈 是农宅一户人共4口 请问我其中一个哥 有权立遗嘱处分 一户4口人的财产吗?我认为只能立遗嘱处分四分之一 属于他自己的内一份!请律师指点为盼!谢谢 此致敬礼

其他 2019-12-17 04: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立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
  •   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 律师协助订立遗嘱,可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
    根据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订立遗嘱只有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才能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只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实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愿望。
    律师通过解答法律咨询、代书(代为起草)和审查修改等工作,帮助当事人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用准确的法律术语进行归纳表述,确保遗嘱人的真实愿望得以实现。
  •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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