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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19-12-23 09:5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前买房在离婚进行房产分配时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5、婚前买房完全由一方全部出资的,则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您好,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如对方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律师提起相关诉讼,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婚前的房产如果是全款购买,属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
  • 你好,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
  • 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同时《婚姻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婚前买的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婚前财产
  • 您好!婚前的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属于个人的财产。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具体要看是否有特殊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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