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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官司打赢了法院查封对方一处房产。但开发商与对方在明知房产被查封情况下签了拆迁合同。怎么办?

其他 2019-12-25 14: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怎么打房产纠纷官司?房产官司的处理会依据不同的状况而定。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为防范风险减少纠纷,提高登记效率,XXX房地产管理部门就开始运用公证这一法律手段,加强房地产登记管理,倡导在房屋登记过程中选择公证的法定证明效力。这一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并为市民所接受,也成为一种交易习惯和模式。20多年的实践,房产管理部门的纠纷争议得以大幅降低。关于房屋交易的纠纷,诉讼也大幅降低。
    近一年来,公证代办疏导分解了不动产登记机构面临的压力,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公证的沟通职能,在不动产交易涉及的所有机构中搭建了一座便利的桥梁,把各个环节很好地衔接起来,从而让交易双方得到了更好的服务体验。
  •   1、如果在法院执行时,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及家人的,说明被执行人及家人并不住在该房屋内,另有住处,不能证明被执行人的唯一的一套住房,可以依法执行。  2、如果确实是唯一的一套住房的,仍可以由法院依法通过评估、拍卖的方式,依法处分该房屋,所得款在执行限额内作为执行款交给申请人,余款扣除执行费用和评估、拍卖、公告等费用后,仍归被执行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院查封房产后,房产不能转让和抵押。被告有权利不到现场处理,但是法院如果最后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可能会涉及到依法拍卖被查封财产的风险。
    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因为现在出台了拒不履行判决罪!
    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时,除复制有关材料所必需的工本费外,不得向人民法院收取其他费用。登记过户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 对方签订的拆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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