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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高空抛物砸坏我家阳台玻璃,因为家里平时没有人住,最近才回来,今天才发现玻璃坏了,确切损坏时间不确定,但是有明显的可疑导致损坏的原因(可能是弹珠之类的东西)楼上没有人承认,但我家阳台玻璃上现在还有很多生活垃圾,牛奶盒,纸巾,树枝,绳子,明显是楼上扔的,这种情况我需要怎么维权?什么途径?需要报警立案吗?

其他 2020-02-19 11: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这条规定一方面保护了受害者的权利,一方面可也使无辜者受到了牵连。但是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保护受害者的利益,用小的不公平换来更大的公平,是很合理的。   但是并不是说可能的加害人就一定承担责任。   只要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或者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有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当事人需要证明以下事项就可以免责:   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你们可以先报警的,但是公安机关只能给你们协商,协调不好就只能你们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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