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 你好 请问一下,他们是未婚 ,生一男子,未满三岁, 女方带孩了,我哥现在死了,女方不带孩子说要送回给男方带,女方不带了。 如果就样,我们应该需要些女方出什么手续,我们该怎么办。

离婚 2009-06-04 12: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女方有法定抚养义务,可以协商确定抚养事宜.
  • 您好。符合收养条件的,可以办理收养手续。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女方是孩子的母亲,血缘关系是不能断绝的。如果不想女方以后再和孩子有一些法律关系,要办收养手续。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没有手续,女方带是法定义务;如果男方能带可以和女方写协议,由男方照顾,女方付抚养费。
  • 女方要带孩子,这是父母的责任,也是法律的规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