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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押金与其它费用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违约处理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和中介方,等对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如无故违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800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押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租赁期为一年,交三押一,未住满一年,已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和中介方,且房东同意退房。这种情况承租人算不算违约?押金该不该退?谢谢!

其他 2020-01-18 01: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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