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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务派遣时,部分工资即劳务工资未纳入社保工资总额,从而未缴纳社保费,致使社保基数降低,退休时,如何处理

其他 2020-02-26 16:4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如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可以向社保局投诉举报。
  • 按照你实缴的数额计算。建议让公司实缴总额数
  • 您好!可以主张的,建议联系劳动局处理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人社局投诉解决
  • 你好,如果单位未按照工资基数缴纳,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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