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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生育津贴已领取,但认为比正常单位发放的工资少,需要补差。问题:1、产假期间单位支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福利,奖金部分是否不考虑扣减?2、单位补差按产假天数补差还是按全年工资平均值补差;

其他 2023-01-19 23: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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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是的,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 需要看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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