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2.1起诉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立案登记》的规定,起诉需要具备四个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你需要提供被告身份信息即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如果有这些可以起诉。
2.2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次性告知书)
为方便您的诉讼,避免因起诉材料不齐全而多次往返法院,长安法院特向您提示,起诉应准备好以下材料:
2.2.1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起诉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等有效证件;
2.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组织等起诉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代理人诉讼的需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信息、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证明(律师、法律工作者、亲属及有关组织推荐的证明材料)等;
4.应尽量提交被告准确的个人信息或工商信息。
2.2.2起诉证据
1.借条、欠条、合同、对账单、还款计划、收条、财产清单等证明债权债务存在或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合同纠纷应提供书面合同;
2.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权属的证据;
3.交通事故认定书、病例、交费票据、照片、证人证言、公安局报案处理结果等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4.劳动仲裁裁决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等;
5.其他证据(根据需要填写)。
2.2.4申请再审、申诉
1.原审判决4份;2.新证据4份;3.其他证据4份。
2.2.5申请司法救助
1.本人申请书;2.本人所在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以及民政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3.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等。
2.2.6其他
特别提醒您起诉状须用黑色碳素笔或蓝黑墨水笔书写。
【追问】实体店在下午2点购买了一件2000多元的羊毛大衣,晚上九点到店里说不喜欢想退掉,店家不允许,我拿走了衣服,第二天早上让朋友帮忙看的时候发现了衣服磨边严重,有破损缝补的痕迹,就在当天11点时赶到店家要求退货,店员十分不耐烦的听了我的陈述把我晾在一边,后面等了很久才说让我把衣服先放下,等待公司质检,后因疫情影响一直没有结果,最近陆续开工,我向店家追要结果,店家说是要返厂检测,最终店家告知我检测结果说是“人为损坏”(未见纸质文件),当我再次要求店家退款时,店家以中途衣服离开了她们的视线(不到24小时)为由不给我退款,我也找了工商局,人家局里工作人员只是让我们协商,我无法接受店家让我选择等额产品的要求(因为在事件的整个解决过程中店家冷漠不负责任的态度让我很受伤)与店家反复讲我的诉求,店家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扬言不行走司法程序,我不惧司法只要一个正义,请问各位专业大佬:1.店家以衣服离开视线为由拒绝我退有质量问题的衣服是否合法?2.店家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3.我能够维权成功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遇见了这样的事情,很受打击,希望各位专家能帮助我指点迷津,谢谢!
【回答】不合法,你先跟他协商,协商不了的话,建议售价证据去法院起诉,注意收集证据,证据包括:人证、书证、视听材料等。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该解释中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作出了如下规定:(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