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20年2月23日我收到一条自称是青客员工发给我的短信:疫情为不可抗力因素,要求解约租赁关系房屋退给房东,后期又有一个工号6151881的经理和我办理退房手续,我提出来既然退房,应该有公司提供盖公司章的退房协议,他说只有短信证明,没有协议,我对这样的退房流程不满意,他说没办法,现在公司退房就是这样处理的,等于退房公司不出面,只是让自称员工的人私人和我短信微信通知,这样的退房受法律保护吗?

其他 2020-03-26 17: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通知信息是否是租客发送的
  • 若要解除租赁关系,在无事先约定的情况下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若合同中有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则本次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是需要根据合同条款认定,无明确约定不能当然认定本次疫情为不可抗力。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