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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租住的是动迁户的房产,产证还没有下来,现在孩子需要办理入学,需房东配合办理租赁备案,才能办理人户分离证明,请问房东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能办理?谢谢

其他 2020-04-29 12: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正常是提供产权证来办理,没产证以征收补偿协议或者居委会证明之类看看是否可以办理备案。
  • 房东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身份证,并且都有复印件之后和你亲自去办理
  • 你好,可以直接咨询办理租赁备案的工作人员的
  •   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一、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准备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总之,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房产公证如何办理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未成年孩子,可以买卖房产!但是是有前提条件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及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重大民事行为则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或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在监护人没追问之前,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追问则有效,没追问则无效。
  • 如果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
    1. 子女未成年时,除为了孩子的利益外,不得处置,买卖时必须经过小孩的同意,是因为作为小孩的监护人,必须证明买卖是为了利于小孩不损害其利益;
    2. 孩子成年后,处置行为需要经过家长和孩子一致同意。
    房子是大人和小孩的共有财产,必须经过孩子的同意才能卖掉。如果小孩还未满18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处置。监护人(父母)必须是为被监护人(子女)的利益处置房产,比如被监护人因教育、出国、重大疾病费用出现困难,并提供与此相关的真实证明资料。
    因此,有两种情况是:等小孩年满18岁后,并经小孩同意再处理房子,或者到公证处出具相关公证才能交易该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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