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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来自云南省的一名农民工,今年八月份在重庆一家塑胶厂从事注塑工作,到现在有已有三个月,现在由于家里小孩生病无人照顾我急需回老家照顾孩子,我向所在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并交了书面辞呈,但老板假借我工作时间短,现在人手不够等原因不批准,还说要走也行要扣一个月工资,该公司是一家私营小企业,我们从进厂到现在都没签定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该公司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国家《劳动法》,我们的权益能不能得到劳动法的保护,我们辞职后能不能拿到属于自己的每一分血汗钱,如果我们的权益受劳动法保护,请问我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辞掉职和结算完工资。谢谢

其他 2011-11-18 13: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没签劳动合同,没给你办理社会保险,随时可以提出辞职,并可以要求两个月的双倍工资.
  • 您好,我是重庆夏律师,专业处理各类民事经济纠纷、劳动争议案件,诚信专业高效,胜诉率高。公司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你可以依法维权,公司应该依法支付你三个月工资,而且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赔偿,建议你和我联系迅速有效处理此事。
  • 去劳动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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