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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依据合同约定,您所购买的房屋自合同约定交付日期届满日后视为已交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商品房有关的财产风险及费用自合同所约定交付期限起由买受人承担。”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其他 2020-05-02 19: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清楚合同原文内容,参照你所描述的是合同部分内容,这种约定一般是不受法律支持的,真正的交付是需要办理交付手续的,交付日期满房产未能完成交付,可能因开发商的原因,也可能因购买人的原因,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如果交房期满,开发商有通知或公告具体交房时间,因购买人原因在合理期限内不能及时接房并验收,又未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对接的,对房产后期的管理风险的合理承担一般是受支持的,如果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导致房产管理出现风险,责任却在购房方是明显不公平的,也是较难受到法律支持的。当然,上面说的情况都需要一定证据支持。
  • 司买房属于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没有条件限制,公司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与人个提供的资料不一样,缴纳的契税税率不一样。
    一、提供资料:
    1、对方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
    4、董事会购房决议
    5、全体股东及法人同意售房委托书
    6、 买方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上级单位同意购买的批准文书 ,或由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二、契税
    商业房或公司产权购买执行契税全额征收:总价*3%,不能减免。
  • 签合同时注意事项:
    1、退房协议要看仔细。在买房贷款下发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很多争议!而且特别是购买期房!在房屋建设当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退房协议那一栏需要看看开发商是怎么规定的!!
    2、交房标准,交房时间需要看仔细。交房标准需要看看合同上面是否又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因为这是作为以后收房的最重要的依据!而且还需要看看交房时间如果超过。开发商会做出什么赔偿!
    3、赠送面积需小心。有的房子会以赠送面积做销售卖点!可是有的童鞋收房的时候就发现实际面积比宣传的时候要小很多。合同上面又出现了赠送的猫腻!这种时候就等于有理都说不清了。所以有赠送的一定要看清合同怎么写的。有利于以后维权!!
  • 房屋的使用权年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总共70年。购房者在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只不过,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在3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3年前开始算的,购买了这套商品房,无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减少了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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