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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0年l月l日入职,春节期在正常工作,由于疫情发生了,政府采取应对措施,我们面馆不能正常营业,按排全体员工休息等待复工通知。后来我们面馆在2020年3月8日逐渐复工至今。2020年3月30日我去店里问负责人什么时候让我上班,而负责人说,店里生意不好不需要那么多人理由辞退了我(口头辞退)。我要求补偿生活补助,而他们不给予。而且说,从停工日起我就宿于被辞退,不给予补偿。请问这样合法吗?

其他 2020-04-09 08: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国家政策规定:疫情期间不能营业,但是职工视为正常工作,应当正常发放工资。如果企业辞退你,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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